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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文理学院关于做好四川省第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8-07-20      

学校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2000年第142号令)有关规定,四川省社会科学评奖委员会决定于2018年开展四川省第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我校作为社科联成员,应积极响应文件要求,做好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本次评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我省作者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研究报告、专著、译著、古籍整理、工具书、科普读物;经省级及其以上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刊型内部资料(准印证第01、02号)上发表的论文、研究报告;未曾公开发表但被省、部级及其以上党政机关采用、推广,或直接吸收进省、部级及其以上重要文件,或被省、部级及其以上领导采纳,并出具证明的研究报告(以证明出具时间为准);已结题的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科类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以及省科技厅软科学项目(以结项证书时间为准)。
二、申报办法
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人按照《四川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评奖实施细则》,见附件4)第六章申报的具体规定,选择成都文理学院社科联作为初评单位进行申报。

具体申报程序如下:
    第一步,网上申报。申报人进入“四川省社科评奖管理系统”(http://118.123.249.131/),在系统首页下载“申报人使用手册”和“常见问题解答”,仔细阅读后按照提示进行实名注册、登录(已注册用户直接登录,忘记账号密码见常见问题解答)→‚下载《四川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按照《申报评审表》首页提示一步步填写,填写完成后务必点击“检查填报内容并保护文档”后上传并打印→ƒ扫描上传佐证材料(包括省、部级及其以上领导或党政机关采用、推广所出具的证明,已结题的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规划项目的结项证书,与成果有直接关联的文章、书评等,其中,未曾公开发表成果的采用证明或结项证书必须上传)。
    第二步,向科研处报送纸质材料。包括:(1)申报成果暂交一式4份,至少有2份原件,其余可复印;(2)申报人经“四川省社科评奖管理系统”打印的《申报评审表》暂交一式4份,需本人签章;(3)已上传“四川省社科评奖管理系统”的佐证材料打印装订成册提交2份。
第三步,初评通过后科研处通知申报人按要求报送申报成果及材料。通过初评的成果及材料需提交四川省社科联,不论获奖与否,都不退还本人。未通过初评的申报材料,科研处统一退回申报人。(从科研处借出的材料不退还)

三、时间要求
(一)申报时间:即日起至8月15日24:00截止申报,网上申报系统自动关闭,任何情况一律不再受理申报和修改。
同时8月15日前报送纸质材料到科研处。
(二)科研处网上审核时间:8月16日——20日开展集中审核。

联系人:王彩霞

联系电话:13683428931(微信同号)

科研群:51319698(加入申请请备注科研处)
如有不明之事,申报人请与科研处联系,科研处不能解决的问题会与省评奖办联系。申报中遇到技术问题请按“申报人使用手册”和“常见问题解答”提示操作,不能解决的请联系技术支持电话400-800-1636。

附件1:申报人使用手册

附件2:申报常见问题解答

附件3:关于省第十八次社科评奖申报有关问题的说明

附件4:四川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实施细则

成都文理学院科研处
2018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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