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2000年第142号令)有关规定,四川省社会科学评奖委员会决定于2018年开展四川省第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我校作为社科联成员,应积极响应文件要求,做好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本次评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我省作者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研究报告、专著、译著、古籍整理、工具书、科普读物;经省级及其以上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刊型内部资料(准印证第01、02号)上发表的论文、研究报告;未曾公开发表但被省、部级及其以上党政机关采用、推广,或直接吸收进省、部级及其以上重要文件,或被省、部级及其以上领导采纳,并出具证明的研究报告(以证明出具时间为准);已结题的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科类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以及省科技厅软科学项目(以结项证书时间为准)。
二、申报办法
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人按照《四川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评奖实施细则》,见附件4)第六章申报的具体规定,选择成都文理学院社科联作为初评单位进行申报。
具体申报程序如下:
第一步,网上申报。申报人进入“四川省社科评奖管理系统”(http://118.123.249.131/),在系统首页下载“申报人使用手册”和“常见问题解答”,仔细阅读后按照提示进行实名注册、登录(已注册用户直接登录,忘记账号密码见常见问题解答)→‚下载《四川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按照《申报评审表》首页提示一步步填写,填写完成后务必点击“检查填报内容并保护文档”后上传并打印→ƒ扫描上传佐证材料(包括省、部级及其以上领导或党政机关采用、推广所出具的证明,已结题的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规划项目的结项证书,与成果有直接关联的文章、书评等,其中,未曾公开发表成果的采用证明或结项证书必须上传)。
第二步,向科研处报送纸质材料。包括:(1)申报成果暂交一式4份,至少有2份原件,其余可复印;(2)申报人经“四川省社科评奖管理系统”打印的《申报评审表》暂交一式4份,需本人签章;(3)已上传“四川省社科评奖管理系统”的佐证材料打印装订成册提交2份。
第三步,初评通过后科研处通知申报人按要求报送申报成果及材料。通过初评的成果及材料需提交四川省社科联,不论获奖与否,都不退还本人。未通过初评的申报材料,科研处统一退回申报人。(从科研处借出的材料不退还)
三、时间要求
(一)申报时间:即日起至8月15日24:00截止申报,网上申报系统自动关闭,任何情况一律不再受理申报和修改。
同时8月15日前报送纸质材料到科研处。
(二)科研处网上审核时间:8月16日——20日开展集中审核。
联系人:王彩霞
联系电话:13683428931(微信同号)
科研群:51319698(加入申请请备注科研处)
如有不明之事,申报人请与科研处联系,科研处不能解决的问题会与省评奖办联系。申报中遇到技术问题请按“申报人使用手册”和“常见问题解答”提示操作,不能解决的请联系技术支持电话400-800-1636。
附件1:申报人使用手册
附件2:申报常见问题解答
附件3:关于省第十八次社科评奖申报有关问题的说明
附件4:四川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实施细则
成都文理学院科研处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