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鼓励我院教职工在科学研究中积极探索,勇于创新,进一步提高学院教学、科研水平,学院董事会和院务委员会决定启动2016年—2017年科研成果的评奖工作。为了保证评奖质量,工作有序进行,特作如下通知:
一、科研成果评奖贯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我院教职工、在校学生,凡在2015年12月—2017年11月发表(出版)的学术成果均可申报文理学院科研成果奖。
三、可以申报参评的科研成果,主要包括:①公开发表的论文、研究报告,正式出版的专(译)著、教材、古籍整理、通俗读物等;②影视作品、美术作品、体育比赛和音乐舞蹈作品等;③未公开发表但被省厅、局及以上国家机关采用的调研报告、对策研究等。
四、本次评奖设两个奖项
1.科研成果奖
奖项共分四个等级,即: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我院教职工凡以我院作为作者单位署名,以第一作者发表的研究成果均可申报参评科研成果奖。
2.科研成果特别奖
奖项设一个等级。我院教职工,由于种种原因,没有以我院作为作者单位署名发表的研究成果可参加科研成果特别奖评奖。
五、申报材料
1.科研成果原件一份;
2.成果复印件一份,要求复印成果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封底;
3.经所在学院、部门领导审核签字后的申报表。
六、申报程序
1.我院教职工向所在学院、部门申报;
2.各学院、各部门领导审核签字后,于11月25日前,统一将《成都文理学院科研成果评奖申报表》(一式两份,A4双面打印)、申报材料报送学院评奖委员会办公室(A317),同时发《成都文理学院科研成果评奖申报表》电子档至科研处邮箱:wenlikyc@126.com。邮件标题注明:××学院科研评奖申报。
七、学院评奖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学者进行评审,提出获奖成果项目及其等级建议,提交院学术委员会审定。
八、评奖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院科研处,负责评奖的日常工作。联系人:张晓菲、董雪,联系电话:61566122。
九、日程安排
1.9月22日,发出通知。
2.11月25日,结束申报。
3. 12月上旬,组织有关专家学者评奖。
4. 12月中旬,院学术委员会对评奖结果进行审核、批准。
5.颁奖仪式将在新年团拜会上举行。
十、本通知由学院科研处负责解释。
附件:《成都文理学院科研成果评奖申报表》
成都文理学院科研处
2017年9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