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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文理学院第二校区学生进出校园管理办法(试行)
2014-09-26      

为加强学校第二校区校园和学生工作管理,确保广大同学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管理和生活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校在第二校区正大门设置校门门禁系统,凡在第二校区就读的我校学生均须从该门禁系统进出校园。校园其他校门不对学生开放。

二、校门门禁系统限时开放

5月1日—9月30日(夏时制)

周日至周四为6:30至21:00

周五至周六为6:30至23:00

10月1日—4月30日(冬时制)

周日至周四为6:30至20:00

周五至周六为6:30至22:30

三、开放时间段,学生凭校园一卡通,刷卡进出校园。校园门禁系统关闭时间,学生因特殊情况确需外出或延迟返校的,须办理相关请假手续,并凭请假条进出。辅导员及其他教职员工,不得在门禁系统关闭时间内随意带学生外出;学生集体外出,须填写《学生集体外出审批表》,在完善请假手续后离校。

四、一卡通仅限学生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或代刷。若因其他原因无法刷卡,须凭辅导员出具的证明进出校园。

五、学生乘坐校园交通车,须遵守秩序,在指定地点上下车。

六、对违反上述规定或不服从教育和管理的,按《四川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七、凡因学生违反本办法擅自外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学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八、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工部负责解释。

二〇一二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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