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单位: 现将《中共四川省教育工委关于转发<四川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一届四川省文明家庭推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学院各单位积极组织本单位人员申请。
成都文理学院院务办公室2017年4月1日
上一条:成都文理学院院务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学生校内户外活动管理的通知 下一条:成都文理学院关于做好承办2017年四川省高校第五届大学生乒乓球比赛的通知
【关闭】 【打印】 【收藏】
学校地址:成都市金堂县学府大道278号(邮编610401) 成都文理学院版权所有 蜀ICP备11012699号 川公网安备 510121020002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