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四川省2014年选调生招录通知至今仍未下发,为避免因期末工作扎堆影响此项工作,导致学生错失机会,经研究,决定按2012年和2013年的要求组织学生预报名。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预报名条件
预报名学生必须是我院2014年毕业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具体条件如下: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有理想、有道德、守纪律,品行正派。凡在校学习期间受过处分,不管是否已经批准解除的,一律不得报考。
(二)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具有比较强烈的服务意识和组织协调能力。
(三)事业心和责任感较强,自愿到基层一线和艰苦地区工作。
(四)能按时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五)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六)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符合下列三个选项中的一项及以上:(1)组织关系在我院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2)院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按照以往惯例,省委组织部公务员处对我院评定的“优秀学生”视同为“三好学生”,但对我院评定的“优秀团员”不予认可);(3)担任副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含班长、副班长、团支部书记,分院系分团委学生会下设部门副职及以上,学院团委学生联合会下设部门副职及以上,学生社团副职及以上)一学年以上。
(八)选调到基层法院、检察院的须为法律专业本科以上毕业生。
二、预报名要求
请有报名意向的学生于12月18日前与辅导员联系预报名,准确提供预报名所需各项信息(尤其是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等关键信息)。
三、其他事项
学院推荐是选调生招录的第一个环节,只有经学院确认推荐的学生才能在网上确认报名。对符合2014年选调条件的学生名单,我们将通过学院门户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予以公示。符合选调条件的学生应按照正式选调通知有关要求进行网上确认报名。
四、特别声明
此次报名不是正式报名,系预报名。如2014年选调政策依然保留,待正式选调通知下发后,如选调条件比上述条件更为严格苛刻的,我们将对现有报名学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再审核,直接取消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学生的报名资格;如选调条件在上述条件的基础上有所放宽的,不再组织重新报名。如2014年选调政策取消,本次预报名视为无效。
党委办公室
2013
年
1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