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开展教育思想大学习大讨论活动
各学院要围绕学习贯彻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本科教育思想大讨论,组织专题学习、集中研讨,将认识和行动统一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要求上来。在大学习大讨论中,各学院要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梳理影响本学院本科教育改革发展、影响以本为本、四个回归的主要问题,认真查找本单位本科教育中存在的领导精力投入不到位、教师精力投入不到位、学生精力投入不到位、资源投入不到位等方面的问题,专题研究部署,制定整改措施,狠抓落实。
(一)进度安排。
1.2018年10月20日前,形成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实施方案,并报教务处教学建设与改革科。
2.2018年11月23日前,完成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形成总结报告, 报教务处教学建设与改革科。
3.2018年11月16日前,各学院以本科专业为单位全面梳理影响本科教育教学中的问题,特别是领导精力投入不到位、教师精力投入不到位、学生精力投入不到位、资源投入不到位等方面,形成自查报告。
(二)成果形式。
1.形成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工作纪要。
2.形成各本科专业自查报告。
3.组织干部教师撰写学习讨论心得。
4.形成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总结报告。
二、制定振兴本科教育实施方案
各学院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学院振兴本科教育实施方案,明确建设目标、重点内容、落实举措、责任分工、评价方式和保障机制,各学院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好方案制定和落实,认真履行职责,推动本科教育工作各项部署落细落实落地。
(一)进度安排。
1.2018年10月30日前,形成各学院振兴本科教育实施方案,并报教务处教学建设与改革科。
2.2018 年12月7日前,形成实施方案 2018 年度秋季学期自查落实情况,并报教务处教学建设与改革科。
3.2019年6月29日前,形成实施方案 2019 年度春季学期自查落实情况,并报教务处教学建设与改革科。
(二)成果形式。
1.制定各学院振兴本科教育实施方案。
2.形成工作机制。
三、加强本科教育教学规范管理
各学院按学校要求继续加强和规范教育教学秩序,严格按照教育部颁布的各项教育教学管理规定,特别是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公布以来学校新修订的各类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切实把各类教育教学管理制度执行与日常课堂教学管理、学习过程管理、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管理和教师评价考核管理等有机结合起来,着力保障本科教学运行规范有序。
(一)进度安排。
1.2018年10月30日前,各学院完成课堂教学建设和管理的相关规定的修订完善,通过以汇编成册的形式予以公布。
2.2018年10月30日前,各学院修订完善的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并报教务处教学建设与改革科。
3.2018年12 月15日前,各学院完成本科毕业生论文(设计)管理制度的修订完善,通过以汇编成册的形式予以公布。
4.2018年12月15前,各学院完成院内教师评价考核制度的修订完善,并报教务处教学建设与改革科。
(二)成果形式。
1.形成《成都文理学院本科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汇编》。
2.形成《成都文理学院本科教学管理学生手册》。
3.形成《成都文理学院本科教学管理教师手册》。
四、推动本科教育体制机制建设
各学院要根据学校振兴本科教育实施方案,加快建立专业设置、招生宣传、人才培养、就业创业联动机制,不断完善专业动态调整机制。不断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切实加强在线开放课程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等重点项目的建设、应用和管理。要制定出台有效的教学激励和管理办法,加快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造传统教学、提高教学水平的进程。要进一步加强大学教学质量评价制度建设,完善自我评估制度,建立自律、自查、自纠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加快推进专业认证、专业评估等工作。
(一)进度安排。
1.2019年5月17日前,各学院完成本科专业设置、动态调整管理制度,形成工作规程,并报教务处教学建设与改革科。
2.2019年5月17日前,各学院修订完善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制度,形成工作规程,并报教务处教学建设与改革科。
3.2019年5月17日前,各学院完成教学质量自我评价制度的修订完善,并报教务处教学建设与改革科。
(二)成果形式。
各学院构建振兴本科教育的长效机制和制度保障。
五、大力开展宣传推广
各学院要根据学校振兴本科教育实施方案,做好顶层设计,创新观念理念,办学条件综合情况较好的学院可开展本科教育改革试点。根据各学院实际培塑典型,总结经验,着力形成一批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开放式经验模式,形成一批标志性政策措施和理论成果,带动形成全局性改革成果。
(一)进度安排。
1.2018年12月7日前,各学院完成本科教育改革试点项目的遴选,报教务处教学建设与改革科后,通过专栏予以公布。
2.2019年5月17日前,各学院完成本科教育的典型选树,报教务处教学建设与改革科后,通过专栏予以公布。
3.2019年5月17日前,各学院形成开放式经验模式、标志性政策措施和理论成果,报教务处教学建设与改革科。
(二)成果形式。
1.各学院形成改革试点项目。
2.各学院各种渠道推送先进典型。
3.各学院形成经验模式、政策措施和理论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