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学校2020年度人员需求计划和有关部门的工作需要,为充实管理队伍,传承优秀组织文化,经学校研究,决定在我校2020届本科毕业生中遴选优秀毕业生留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留原则
1.坚持高标准、高质量的原则,留校指标宁缺毋滥;
2.选留工作贯彻执行“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既注重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又要注重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素质;
3.各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严格考核,按规定程序选留毕业生。
二、招聘人数、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人数:3名
(二)招聘岗位
行政管理岗(党委办公室、招生处、招标采购办公室)或辅导员岗
(三)选拔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良好的品德修养;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认同学校文化,对学校办学思路、指导思想有一定的了解,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强的奉献精神;
3.稳重踏实,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组织管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等;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5.在校期间,注重德、智、体、能全面发展,积极参加各项活动,表现优秀,未受过任何处分;学习成绩优秀,各学年综合成绩排名在专业前20%以内,能顺利取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
6.具有熟练的office办公软件操作能力;
7.以下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留录用:
(1)多次获得校级及以上各种奖项或荣誉的学生;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3)在校期间担任过团委、学生会、社团组织或班级等学生干部主要负责人满两年以上;
(4)为学校做出特殊贡献者。
三、选聘程序
1.信息发布:2020年4月17日-20日,人事处公布选拔应届毕业生留校公告,发布形式包括网络、通知文件等,二级学院、毕业班辅导员须将留校公告告知到每一位应届本科毕业生;
2.申报材料提交:自荐与推荐相结合,提交申报材料至所在学院,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27日;
3.资格初选及学院推荐:由申报人所在学院进行资格初选,学院按照分配名额进行推荐,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学生资料提交至人事处,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11日;
4.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由学生工作部和教务处对申请人的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14日;
5.面试考核:由人事处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面试,面试时间为2020年5月中下旬;
6.复核审批:留校人员经校长办公会审核,由人事处对留校人员在学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四、材料要求
1.《成都文理学院应届毕业生留校工作申请审批表》一式一份;
2.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档一式两份;
3.成绩单(由教务处统一提供)。
五、留校生的管理
1.留校生初次聘任,试用期6个月,聘期5年。试用期内,将组织留校生外出挂职学习。
2.留校生在留校岗位工作满3年后,可根据学校实际工作需要为原则结合本人工作表现,个人考核成绩等相关因素,在满足目标岗位要求的前提下,进行转岗。
六、其他
1.报名学生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可靠,严禁弄虚作假。
2.根据岗位情况,安排留校人员实习。
附件:1.《成都文理学院应届毕业生留校工作申请审批表》
2.《成都文理学院2020届留校本科毕业生择优推荐名额分配表》
成都文理学院
202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