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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2020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留校工作的通知
2020-04-17      

 

  学校各单位

根据学校2020年度人员需求计划和有关部门的工作需要充实管理队伍,传承优秀组织文化经学校研究,决定在我校2020届本科毕业生中遴选优秀毕业生留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留原则

1.坚持高标准、高质量的原则,留校指标宁缺毋滥;

2.选留工作贯彻执行“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既注重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又要注重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素质;

3.各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严格考核,按规定程序选留毕业生。

二、招聘人数、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人数3

(二)招聘岗位

行政管理岗(党委办公室、招生处、招标采购办公室)或辅导员岗

(三)选拔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良好的品德修养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认同学校文化,对学校办学思路、指导思想有一定的了解,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强的奉献精神;

3.稳重踏实,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组织管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等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5.在校期间,注重德、智、体、能全面发展,积极参加各项活动,表现优秀,未受过任何处分学习成绩优秀,各学年综合成绩排名在专业前20%以内,能顺利取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

6.具有熟练的office办公软件操作能力

7.以下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留录用:

(1)多次获得校级及以上各种奖项或荣誉的学生;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3)在校期间担任过团委、学生会、社团组织或班级等学生干部主要负责人满两年以上;

(4)为学校做出特殊贡献者。

三、选聘程序

1.信息发布:2020年4月17日-20日,人事处公布选拔应届毕业生留校公告发布形式包括网络、通知文件等二级学院、毕业班辅导员须将留校公告告知到每一位应届本科毕业生

2.申报材料提交:自荐与推荐相结合,提交申报材料至所在学院,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27日

3.资格初选及学院推荐由申报人所在学院进行资格初选,学院按照分配名额进行推荐,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学生资料提交至人事处,截止时间为2020年511日;

4.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由学生工作和教务处对申请人的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截止时间为2020年514日;

5.面试考核:由人事处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面试,面试时间为2020年5中下旬

6.复核审批:留校人员经校长办公会审核,由人事处对留校人员在学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四、材料要求

1.《成都文理学院应届毕业生留校工作申请审批表》一式一份;

2.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档一式两份;

3.成绩单(由教务处统一提供)。

五、留校生的管理

1.留校生初次聘任,试用期6个月,聘期5年。试用期内,将组织留校生外出挂职学习。

2.留校生在留校岗位工作满3年后,可根据学校实际工作需要为原则结合本人工作表现,个人考核成绩等相关因素,在满足目标岗位要求的前提下,进行转岗。

六、其他

1.报名学生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可靠,严禁弄虚作假。

2.根据岗位情况,安排留校人员实习。 

    

附件:1.《成都文理学院应届毕业生留校工作申请审批表

   2.《成都文理学院2020届留校本科毕业生择优推荐名额分配表

 

 

成都文理学院

 

                                                                             2020年4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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