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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文理学院2015-2016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6-10-17      

本报告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成都文理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及《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及教育部教办函【2016】74号通知的要求,结合学校2015-2016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编制而成,主要内容包括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的情况、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5-2016学年度,学校严格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以“创办应用大学”为奋斗目标,以“依法治校”为方针指南,通过加强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改进信息公开目录、调整信息公开专栏、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强化信息公开监督检查等措施,全面贯彻落实各级各项信息公开规定,最大限度地保障教职工、在校学生和其他相关主体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1.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把信息公开作为加强民主管理、促进依法治校的重要举措。通过定期召开院务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党委会议等方式,研究部署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2.学校在原有工作机构的基础上,根据学校领导岗位的变动,及时调整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确立了一名校领导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划、部署、检查。学校办公室牵头负责协调处理日常事务,宣传中心负责内容审核、信息中心负责技术和网络安全监控,学校各单位按信息公开分类项目及时公布、更新信息,全校上下形成了齐抓共管、相互联系、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良好机制,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推进清单落实情况

1.推动决策过程公开。事关学校发展和师生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事项,在学校官方网站上征求意见。2016年,学校在信息公开栏目设立了“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号召全体师生广泛参与,提出好的建议和意见。在制订学校综合改革方案过程中,自下而上,广泛征求师生员工的意见,集思广益、集中民智。另外,制定的《成都文理学院章程》等重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均公开征求广大师生意见后发布。

2.推进执行情况和执行结果公开。一是公开重点工作进展。主动公开学校教务管理、科研管理、质量工程、素质教育、优质课程、对口支援甘孜职业技术学院、师资队伍建设等相关工作的举措;二是公开重点工作执行结果情况。主要包括学校奖助学金的评选、各类科研奖项申报及评选、职称评定等工作的执行结果,接受广大师生和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

3.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主动公开通知公告、规章制度、人员招聘、校历、校车时刻表、文理要闻、考研服务等服务信息,更好的服务教学工作。

)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丰富信息公开的工作形式。

1.强化、更新学校已有的微信、微博平台及各二级学院的微博、微信平台,充分利用学校新媒体,及时发布学校相关信息,促进了信息公开的短、平、快。

2.更新学校网站,及时发布信息。本学年度,对“信息公开”专栏增设“党委信息”一栏。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要求,逐一完成各类公开信息的归类,使信息公开工作更为规范化,信息分类更明确,信息容量更大,链接通道更畅通,学校各项工作更加透明。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2015-2016学年度,学校主动公开信息9000余条,回复考生招生业咨询16250余人次。其中,通过学院官网发布校级通知公告42余条,文理讲坛33条,文理要闻185余条,处理“领导信箱”邮件110余条。发放2016年招生宣传折页80000余份,发布微信236条、微博1847条,发行《文理学院报》8期、《绽放》2期、《文理学院报》4期。

(二)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

学校在学校网站首页设有“信息公开”专栏,主要发布学校重要新闻信息和需要主动公开的信息。其中,信息公开专栏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要求进行了全面升级,全面涵括“清单”所列事项。2015-2016学年度,学校公开信息主要内容:

1.基本信息。包括学校简介、学校机构图、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学校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学术委员会相关制度、学校发展规划、学校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相关信息。

2.招生考试信息。包括招生章程及特殊类招生办法,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体育和艺术特长生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考生资格及测试结果,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有关举报、调查及处理结果等招生信息。

3.教育收费信息。

4.人事师资信息。包括成都文理学院职称相关资料、户籍迁移条件及所需资料、报销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所需证件及单据、考勤与休假管理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人事师资信息。

5.教学质量信息。包括成都文理学院本科专业设置一览表、新专业申报报表、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毕业生就业统计表、毕业生结构情况、毕业生人数分布情况、成都文理学院促进毕业生就业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综述等重要信息。

6.科研信息。包括成都文理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学术委员会章程、科研工作条例等科研管理工作信息。

7.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包括学生助学金申请指南、医疗保险报销管理、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学院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等服务信息。

8.学风建设信息。包括学风建设机构、成都文理学院学术规范(试行)等学风建设信息。

9.学位、学科信息。包括成都文理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学科建设信息。

10.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包括高等学校接收外国留学生管理规定等方面的信息。

11.学院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与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三)主动公开方式和途径

1.互联网:通过学校网站分别向社会公众和校内教职工、学生公开相关信息,这是学校信息公开最重要的途径;

2.校园网(包括各二级网站):通过学校网站分别向校内教职工、学生公开相关信息,这是学校信息公布的最主要的途径;

3.纸质媒介:包括学校各种普发性文件、学生学籍管理手册、《文理学院报》、《绽放》、《文理先锋》、各二级学院刊物、招生宣传资料、年鉴、四川教育动态、四川省教育体制改革工作简报以及其他社会相关媒件媒体等;

4.各种会议:包括党政联席会议、校务会议、党委会议、教学科研工作会、学生工作研讨会、教代会等;

5.学校官方微博、微信、QQ群、邮箱、手机短息平台;

6.电子显示屏、宣传橱窗、信息公示栏;

7.校园广播、学校青年电视台;

8.其他形式:包括学校校长、党委书记在全国、全省各类会议上的经验交流、学校接受新闻媒体采访的相关报导等;

9.公开时限:信息公开的时限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对于政策规定、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办事机构等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对于重大或复杂性的问题,根据反馈的意见逐步完善,必要时可以再次公开。

(四)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1.招生政策公开。学校按照民办普通本科院校招生政策制定了成都文理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招生简章等,并在学校“信息公开”栏目进行公布。

2.招生计划公开。学校按照教育部、教育厅下达的招生工作计划,通过本校招办网站向社会公布,并在学校招生中予以公布。

3.特殊类招生信息公开。通过学校招生网、官网上“信息公开”栏目公布艺术类招生简章、艺术类招生计划、艺术类录取原则,同时将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发放给考生,方便考生了解学校艺术类招生政策。

4.录取公开。学校招生网公布了学生录取渠道和查询方式,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学校招生微信、电话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录取进度、录取结果及录取情况统计。

5.咨询及申诉渠道。学校在官方网站公布了招生申诉电话及咨询电话、邮箱。在招生录取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检查,录取全过程接受考生来自网络、电话的申诉与咨询。

(五)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坚持教育收费的从严管理,严格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川价函[2009]258号文及川发改价格[2014]213号文件核准的收费标准和收费范围收取相关的教育费用。通过招生简章、新生报到现场公示、学校收费场墙上悬挂张贴。将现阶段执行的收费项目、标准向学生及社会公开。

三、学校依申请公开学校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学校信息的情况

学校的信息公开以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辅。广大师生和社会人士凡需要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可按照《成都文理学院信息公开细则》、《成都文理学院信息公开指南》相关规定,向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申请公开信息。2015-2016学年度,学校未收到要求公开或不予公开的信息申请。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师生员工对学校信息公开关注程度较高,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给予较好的支持和肯定,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能及时地提供各种学校信息表示满意,评议良好。

截止目前,学校未出现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五、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随着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学校师生、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着一些不足:需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需进一步完善学校网站、各二级学院等信息公开平台;有待进一步丰富拓展信息公开内容渠道;有待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机制。有待提升一些二级学院的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度。学院校结合工作中的不足,拟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一是健全校院两级领导工作机构,建立二级学院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二是切实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工作范围,纳入各单位年度考核范畴。

(二)加强学校网站和各二级学院网站建设。结合学校信息自动化办公建设,不断扩大信息公开范围,进一步加强学院网站和各二级学院网站建设,科学设置栏目,及时更新网页内容,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提高师生和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的关注度。

(三)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组织全校各相关部门认真开展对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培训,增强各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升学校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四)进一步丰富拓展信息公开内容渠道。加快推进学校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丰富信息公开内容。

(五)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充分发挥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工会、领导信箱和师生员工的监督作用,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以上已汇总我校2015-2016年度以来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上一条:高校档案实体分类法及工作规范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发布《高等学校档案实体分类法》、《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规范》的通知 下一条:《成都文理学院章程》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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