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成都文理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及《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川教函【2017】680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7】41号)要求,成都文理学院根据校内各单位2016-2017学年信息公开的实际情况编制本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的情况、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6-2017学年度,学校认真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要求,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规章制度,推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信息公开宣传力度,做好信息公开监督工作。力求办学信息公开化、透明化、公正化,有力保障保障教职工、在校学生和其他相关主体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学校结合实际情况,适时调整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2016-2017学年,由学校办公室牵头,组织党委办公室、宣传中心、信息中心、教务处、科研处等学校相关部门召开了信息公开工作协调会,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重新规划、部署。明确要求学校办公室牵头负责协调处理日常事务,宣传中心负责内容审核、信息中心负责技术和网络安全监控,学校各单位按信息公开分类项目及时公布、更新信息,全校上下形成了齐抓共管、相互联系、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良好机制,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丰富信息公开内容:一是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微博、青年电视台等新媒体逐步扩展信息公开量,着力保质保量地公开学校招生考试信息、教学质量信息、学生管理服务信息、科研信息、人事师资信息、学风建设信息、学位、学科等方面信息。二是对外公布《成都文理学院2016年年鉴》、《成都文理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成都文理学院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等材料。
(三)优化信息公开平台,提升信息质量
1.充分利用学校“信息公开”专栏、成都文理学院主页、领导信箱、校内公告栏、海报栏和校园电子屏幕等已有信息公开发布平台的基础上,积极利用官方微博、官方微信等新媒体每天进行内容推送,第一时间发布学校相关信息,促进了信息公开内容的短、平、快。
2.积极推进校内各单位建立自有的新媒体平台,在校内各单位已开通微博、微信账号的基础上,及时发布学校相关信息,提高信息公开质量。目前校内各单位开通微博46个、微信公众号32个。
(四)强化监督考评体系,构建长效机制
1.学校将信息公开工作视为依法治校、教育体制改革的基础工作,予以高度重视,按照《成都文理学院信息公开指南》等校内信息公开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对不按要求公开、不及时更新的信息情况予以处理,有效监督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
2.加强对校内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途径的监督机制,下发了《成都文理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内各单位网站、微博、微信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内各单位网络安全管理的通知》的文件,督促学校各单位充分发挥网站、微博、微信的作用,加强校内各单位网站、微信、微博的管理。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2016-2017学年度,通过官网发布校级通知公告32余条、文理讲坛41条、文理要闻182余条、院系动态240条,处理“领导信箱”邮件100余条;官方微信发布信息193条、官方微博发布信息1903条,发行《文理学院报》8期、《绽放》2期。回复考生招生业咨询17000余人次、发放2017年招生宣传折页11000余份、招生简章画册6000余本,发放现代农业技术及护理专业单独DM单各20000份。
(二)主动公开方式和途径
1.互联网:通过学校网站分别向社会公众和校内教职工、学生公开相关信息,这是学校信息公开最重要的途径;
2.校园网(包括各二级网站):通过学校网站分别向校内教职工、学生公开相关信息,这是学校信息公布的最主要的途径;
3.纸质媒介:包括学校各种普发性文件、学生学籍管理手册、《文理学院报》、《绽放》、《文理先锋》、各二级学院刊物、招生宣传资料、年鉴、四川教育动态、四川省教育体制改革工作简报以及其他社会相关媒件媒体等;
4.各种会议:包括党政联席会议、校务会议、党委会议、教学科研工作会、学生工作研讨会、教代会等;
5.学校官方微博、微信,校内各单位自有微信、微博,QQ群、邮箱、手机短息平台;
6.电子显示屏、宣传橱窗、信息公示栏;
7.校园广播、学校青年电视台;
8.其他形式:包括学校校长、党委书记在全国、全省各类会议上的经验交流、学校接受新闻媒体采访的相关报导等;
9.公开时限:信息公开的时限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对于政策规定、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办事机构等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对于重大或复杂性的问题,根据反馈的意见逐步完善,必要时可以再次公开。
(三)信息公开内容
学校不仅在学校官网首页设有“信息公开”专栏,用于公布学校重要信息和需要主动公开的信息。同时,还通过校内各单位网站、微信、微博等多途径公开学校信息。认真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所列事项,2016-2017学年度,学校公开信息内容为:
1.基本信息公开。学校的基本信息通过成都文理学院主页对外公开,学校定期对学校简介、办学规模、学校机构设置等信息进行更新,保证数据的及时性和完整性。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信息公开年度报告通过基本信息栏目公布。
2.招生考试信息公开。学校招生考试按照教育部、教育厅相关要求,切实做到招生信息公开。即: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特殊类招生信息公开、录取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学校按照民办普通本科院校招生政策制定了成都文理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招生简章等,并在学校“信息公开”栏目以及成都文理学院招生网进行公布;及时公布学校招生计划;特殊类型招生简章,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等在招生网公开。招生咨询渠道除成都文理学院招生网(http://zs.cdcas.edu.cn/)外,还开通了招生微信公众号(成都文理学院招生办)、咨询电话、电子邮箱(wenlizhaosheng@163.com)等信息,个人还可通过电话和信访的形式进行咨询、申诉。
3.教育收费信息公开。学校坚持教育收费的从严管理,严格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川价函[2009]258号文及川发改价格[2014]213号文件核准的收费标准和收费范围收取相关的教育费用。通过招生简章、新生报到现场公示、学校收费场墙上悬挂张贴。将现阶段执行的收费项目、标准向学生及社会公开。
4.党务信息公开。依规依纪公开党内制度建设、工作安排、职务任免、奖励处分、党员转正、党员发展等信息。全年共发布重要党建制度文件4份、党委工作文件36份、职务任免文件6份、党员奖励文件1份,发展党员情况全部进行公示。
5.人事师资信息公开。包括成都文理学院专业技术职称相关资料,国家、地方关于专业技术职称方面的有关文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人事师资信息。2016-2017学年,根据学校人事管理规定,在“人事师资信息”专栏公布了《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务试行条例》、《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关于在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职人员中聘任教师职务的实施意见》、《成都文理学院关于开展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学校职称评定管理规章制度。
6.教学质量信息公开。包括成都文理学院本科专业设置一览表、新专业申报报表、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毕业生就业统计表、毕业生结构情况、毕业生人数分布情况、成都文理学院促进毕业生就业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综述等重要信息公开。2016-2017学年,在学校教务处网站发布了《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包括了学校基本情况、师资队伍、教学条件、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等信息。在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网站公布了《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包括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毕业生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等信息。
7.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公开。包括学生生源地贷款申办流程、大学生城居医保宣传资料、学校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学校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学校学生纪律处分办法(试行)、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试行)等服务信息公开。2016-2017学年,通过发放《成都文理学院学生手册》等方式公开学年制学籍管理规定、荣誉称号评定办法、学生校内申诉处理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学生可通过电话、邮件、官方微信等方式与学生管理部门进行咨询与互动交流。
8.科研信息公开。包括学校科研机构、规章制度、学术动态、科研项目、编辑出版、书法基地等信息公开。一是通过成都文理学院主页“信息公开”栏中的“科研信息”对学校相关科研规章制度进行公开;二是通过成都文理学院科研处网站、qq、微信消息推送等方式发布科研项目申报、科研项目评审、科研讲座举办、学术交流活动等信息。
9.学风建设信息公开。一是通过成都文理学院主页“信息公开”栏中“学风建设信息”对学校学风建设机构、成都文理学院学术规范(试行)、《成都文理学院学生工作部共青团成都文理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等相关学风建设规章制度进行公开;二是通过学校官方微信、微博、教务处网站、学工部网站对涉及学生学风建设工作的信息公开;三是利用成都文理学院科研处网站,对科研课题申报、科研论文写作中的学术规范等信息公开;四是通过学校新进教师培训宣讲有关学风建设的内容公开。
10.学位、学科信息公开。学位相关信息在成都文理学院教务处网站上予以公布,包括授予学士学位的基本要求、拟新增授权学科信息和申报材料,并组织各二级学院积极申报。
11.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公开。包括高等学校接收外国留学生管理规定等方面的信息公开。
12.学院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公开,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与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三、学校依申请公开学校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学校信息的情况
学校的信息公开以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辅。广大师生和社会人士凡需要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可按照《成都文理学院信息公开细则》、《成都文理学院信息公开指南》相关规定,向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申请公开信息。2016-2017学年度,学校未收到要求公开或不予公开的信息申请。
学校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依法不予公开。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近年来,我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完善信息公开内容、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切实保证学校各项工作信息公开、透明,并增强与社会公众和校内师生的互动与交流,得到了广大师生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截止目前,学校未出现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五、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随着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在转变信息公开模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强化信息监督机制等方面做了有益的探索,也收到良好的效果,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校内各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平衡,信息公开栏目信息更新不及时、不完整;二是校内各单位对自有的新媒体进行信息公开内容质量不高,设置不够科学,不易学校统一管理;三是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薄弱。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一是健全校院两级领导工作机构,建立二级学院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二是落实专人负责制,推进校内各单位信息公开。
(二)加强学校和各二级学院网站、微博、微信的管理。结合学校信息化建设的实际情况,不断扩大信息公开范围,进一步加强学校、各二级学院网站、微信、微博管理。科学设置栏目,及时更新内容,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提高师生和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的关注度。
(三)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充分发挥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工会、领导信箱和师生员工的监督作用,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以上已汇总我校2016-2017年度以来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