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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文理学院2014-2015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5-10-30      

为深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和《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学校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及《成都文理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对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了逐项检查,形成本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和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四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4-2015学年度,学校进一步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紧紧围绕“依法治校”基本方略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以密切党群、干群、师生关系,提高管理服务效能和办学水平为目标,把信息公开作为保障学校师生员工及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深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推进依法治校的重要举措。2014-2015学年,学校积极规范了信息公开工作,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民主监督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充分体现学校“同发展共分享”的理念。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1.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把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治校、增强学校公信力的重要手段,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学院领导定期通过院务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党委常委会议等方式交流各种信息。

2.明确确立了一名校领导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划、部署、检查,学校办公室牵头负责协调处理日常事务,宣传中心负责内容审核、信息中心负责技术和网络安全监控,学院各单位按信息公开分类项目及时公布、更新信息,学院形成了齐抓共管、相互联系、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良好机制。

3.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相关单位的工作职责中进行考核,确保工作有部署、责任有分解、实施有检查、结果有考核。

(二)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丰富信息公开的工作形式。

1.将学校所有业务操作系统及相应的数据库及平台纳入统一的运营管理与维护中,同时优化网络线路和各业务应用系统,使之更为高效、便捷。

2.强化学院已有的微信、微博平台,充分利用学校新媒体,及时发布学校相关信息,促进了信息公开的短、平、快。

3、在学校宣传中心的统一监管下,各二级学院也申请注册了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进一步深入细致的抓实抓好信息公开工作。

4.改版学校网站,及时进行信息更新,在对“信息公开”专栏进行了重新设计的基础上,进一步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要求,逐一完成各类公开信息的归类,使信息公开工作更为规范化,信息分类更明确,信息容量更大,链接通道更畅通,学校各项工作的更透明。

二、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2014-2015学年度,学校主动公开信息9000余条,回复考生电话及现场咨询、网上招生、就业咨询10000余人次。其中,通过校级网发布校级通知公告32余条,文理讲坛44条,文理要闻149条,处理“领导信箱”邮件100余条件。

(二)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工作的通知》,2014-2015学年度,学校公开信息主要内容为十类:

1.基本信息。包括学校简介、年鉴、学校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学术委员会相关制度、学校发展规划、学校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相关信息。

2.招生考试信息。包括招生章程及特殊类招生办法,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保送、自主选拔录取、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考生资格及测试结果,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有关举报、调查及处理结果等招生信息。

3.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

4.人事师资信息。包括成都文理学院高级职称相关资料、户籍迁移条件及所需资料、报销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所需证件及单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人事师资信息。

5.教学质量信息。包括成都文理学院本科专业设置一览表、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本科就业率情况统计表、毕业生就业统计表、毕业生结构情况、毕业生各院系人数分布情况、成都文理学院促进毕业生就业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综述等重要信息。

6.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包括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学院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等服务信息。

7.学风建设信息。包括学风建设机构、成都文理学院学术规范(试行)等学风建设信息。

8.学位、学科信息。包括成都文理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学科建设信息。

9.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包括高等学校接收外国留学生管理规定等方面的信息。

10.学校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与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三)主动公开方式和途径

1.互联网:通过学校网站分别向社会公众和校内教职工、学生公开相关信息,这是学校信息公开最重要的途径;

2.校园网(包括各二级网站):通过学校网站分别向校内教职工、学生公开相关信息,这是学校信息公布的最主要的途径;

3.纸质媒介:包括学校各种普发性文件、学生学籍管理手册、《文理学院报》、《绽放》、《文理先锋》、各二级学院刊物、招生宣传资料、就业创业宣传手册、年鉴以及其他社会相关媒件媒体等;

4.各种会议:包括党政联席会议、校务会议、党委会议、教学科研工作会、学生工作研讨会、教代会等;

5.学校官方微博、微信、QQ群、邮箱、手机短息平台;

6.电子显示屏、宣传橱窗、信息公示栏;

7.校园广播、学校青年电视台;

8.其他形式:包括学校校长、党委书记在全省各类会议上的经验交流、学校接受新闻媒体采访的相关报导等;

9.公开时限信息公开的时限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对于政策规定、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办事机构等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对于重大或复杂性的问题,根据反馈的意见逐步完善,必要时可以再次公开。

(四)学校依申请公开学校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学校信息的情况

学校的信息公开以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辅。广大师生和社会人士凡需要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可按照《成都文理学院信息公开指南》相关规定,向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申请公开信息。2014-2015学年度,学校未收到要求公开或不予公开的信息的申请。

(五)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师生员工对学校信息公开关注程度较高,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给予较好的支持和肯定,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能及时地提供各种学校信息表示满意,评议良好。

截止目前,学校未出现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4-2015学年度,学校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收费情况、减免情况。

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实施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不断的努力。目前,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需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需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内容;部门间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不够平衡和规范,一些二级学院的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度有待提升。结合工作中的不足,拟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学校信息公开考核、评议等制度,加强对学校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培训。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增强学校各单位对做好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促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和完善,不断提升学校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三)继续做好学校信息公开网站的建设工作。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提高师生和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的关注度。

(四)进一步丰富拓展信息公开内容渠道。以方便公众获取信息为出发点,创新信息公开方式,并结合当前网络信息化发展趋势和方向,积极探索新时期信息公开的新路径和新方法。

(五)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的强化督促检查力度。信息的及时有效更新是信息公开工作的关键。按照学校各单位的职责分工,进一步加强工作的督促和检查,保证公开信息得到及时更新发布。进一步查漏补缺,做好清单规定事项的全部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领导信箱和师生员工的监督作用,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实现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努力推动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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