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文理学院科研项目检查及结题通知
学院各单位:
为了推进课题进展,提高研究质量,规范课题管理,根据我院科研管理办法有关条例,现决定对我院在研项目进行中期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检查范围:所有在研的各级立项课题,其中包括到期未结题的项目。
2、对尚未到期的项目或到期但未完成任务的项目,由课题负责人填写《四川师范大学文理学院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3、对已完成研究任务(包括到期和尚未到期但提前完成任务)的院级课题,由课题负责人填写《四川师范大学文理学院院级项目结题报告书》。
4、提交《四川师范大学文理学院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或《四川师范大学文理学院院级项目结题报告书》的同时,须随附原项目申报书、研究方案、阶段性研究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其他能说明研究项目成绩的资料、研究记录等。
5、报告书及相关材料提交时间:2008年11月30日前;地点:科研处(2教411室)。
学院将通过本次检查,对项目进行清理。通过本次检查的结题项目,可申报参加下一步学院科研评奖;对进展不良项目以及未开展工作的项目,将视具体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请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做好充分准备,过期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四川师范大学文理学院科研处
2008年9月19日
附 件:四川师范大学文理学院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doc
四川师范大学文理学院院级项目结题报告书.doc
四川师范大学文理学院科研项目一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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