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全校师生员工、离职老同志及各界校友:
校史馆是彰显大学精神、办学理念,展示学校发展历史、办学特色、办学成就的重要平台,是增强学校文化自信,进行学校对外宣传的重要窗口,也是开展校史教育,以史育人的重要基地。
为传承学校文化,完善校史资料,学校现面向校内各单位、师生员工、离职老同志及各界校友征集学校各时期有保存价值的校史资料和实物。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学校各时期尤其是初创期的校园、建筑、师生的照片、及带有校名印记的物品等;历届毕业生合影照片等。
(二)各级领导、专家及国内外友人来校视察、讲学、参观、
访问的照片、音像材料、文字资料和题词、赠言手迹等。
(三)友好单位或个人赠送给学校的纪念品等;学校组织的大型活动收到的祝贺函电、礼品及照片等;校友赠送给学校的具有保存、展出价值的物品等。
(四)各个时期学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的照片、任命文件等;早期学校各系、室、部、处领导、教授的任命、聘用、奖励等的文字、影音资料和实物。
(五)反映学校或教职员工在协会、行业、专业领域地位(如在其中的任职情况等)的相关文字、影音资料和实物。
(六)学校团体和师生员工个人参加国内外重大比赛或活动(学术活动、社会活动)获得的奖杯、奖牌、奖状、证书等,以及参加比赛、活动的代表证、文字、影音资料和实物。
(七)各时期学校及校内各单位、社团等自办的各类报刊、画册、纪念册、简报等。
(八)学校教职工主编的教材、专著、译著、论文以及学校早期形成和使用过的有史料价值的教案、教材、试卷、教具模型。
(九)学校具有重要影响的教学成果文字、影音资料和实物。
(十)学校具有重要影响的科研成果文字、影音资料和实物;学校主持召开的国际性、全国性或其他重要学术会议的相关文字、影音资料和实物。
(十一)学校各个历史时期教学、科研、实习、实践活动的文字、影音资料和实物。
(十二)各时期学校使用过的具纪念性的工作、生活实物,如录取通知书、学生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派遣证、借书证、社团证件、工作证、票证、明信片、纪念品等。
(十三)对学校有重要贡献的教职工个人照片,获奖证书原件或影印件,相关事迹的文字、影音资料和实物,论著、手稿、作品及在校期间使用过的有纪念意义的实物。
(十四)优秀学生典型事迹的相关文字、影音资料和实物;历届校友在校期间或在工作岗位上的先进事迹、重要成就或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相关文字、影音资料和实物。
(十五)各类媒体对学校或师生员工的报道。
(十六)其他有校史史料价值和陈列价值的资料和实物。
二、征集方式
(一)接受捐赠。对无偿捐赠者,学校颁发捐赠证书以致谢忱,捐赠物展出时学校将以适当方式注明捐赠者。捐赠物品由学校永久保管。
(二)复制。对珍贵档案,学校可复制后返还原件。复制件在校史馆展出将标明出处。
(三)提供资料者需对档案做文字注释,包括时间、地点、事由、人员的姓名、职务等。提供实物的请附简要的文字介绍。学校将对征集的档案逐一登记造册,对未收藏的将及时退还提供者。
三、征集时间
(一)本次集中征集时间截止2018年12月31日。
(二)长期接受全校师生、离职教职员工、广大校友、社会各界人士捐赠档案资料。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晓菲、唐琪
办公电话:028-61565366、61565000
地址:成都金堂大学城学府大道278号成都文理学院档案馆
邮编:610401
成都文理学院
201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