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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成都文理学院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2018-03-07      

学校各单位:

《成都文理学院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实施办法》已经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小组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落实。

特此通知

成都文理学院

2018年3月8日

成都文理学院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促进我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创业,努力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7〕53号)等文件、会议精神,对我校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提出以下实施办法。

一、高度重视,落实就业创业工作责任制

(一)增强做好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责任感。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但经济持续发展的基础尚不牢固,经济仍处在转型升级、动能转换的关键阶段,传统产业去产能带来的就业压力仍然较大,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形势依然复杂严峻。从全国范围来看,近几年毕业生数量总量高位运行的态势还没有改变。从我校毕业生情况来看,未来几年,毕业生数量将逐年增多,一批新专业学生将陆续进入毕业求职阶段。为此,全校上下要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涉及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部门及工作人员必须站在学校可持续发展和讲政治的高度,以对社会、学生家庭、毕业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采取措施,狠抓落实,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就业创业服务,帮助毕业生实现更好、更充分就业,圆满完成当年上级部门下达的毕业生就业率目标,切实保证毕业生就业“出口畅”。

(二)落实就业创业工作领导责任制。坚持“时时有指导,处处有服务”的理念和 “学校主导,学院主体,学生主动,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学生就业创业管理服务机制,围绕体制机制协同化、指导服务精细化、平台建设立体化、质量提高常态化的“四化”目标,进一步优化就业创业服务机制。继续坚持“学校领导主管、职能部门统筹、相关部门配合、学院层层落实”的学校、学院两级就业创业工作责任制。学校校长、党委书记是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院院长、党总支书记是学院就业创业工作第一责任人,毕业班辅导员是所带毕业生班级的直接责任人。学校成立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为主任的就业创业工作办公室,具体分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学生工作部全体人员、毕业班辅导员是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具体落实者,学生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是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常设机构。

二、深化改革,以创新创业推动就业

(三)强化创新创业政策制度支撑。进一步完善《成都文理学院青年创业基金管理办法》、《成都文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管理办法》、《成都文理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学分实施细则》等制度建设,为在校生、校友创业项目的孵化及发展提供支持,切实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创业;进一步发挥以赛促建的作用,积极组织学生参加“互联网+”、“中国创翼”、“创青春”、“天府杯”等大学生创新创业比赛,设立校级创新创业奖学金,对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的学生团队及指导老师予以奖励。

(四)深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制定《成都文理学院深化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更新创新创业教育观念,提高创新创业认识,推动创新创业教育的健康发展;完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推进人才培养机制创新,突出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改革教学与学籍管理制度,鼓励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健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改革教学方法和评价方式,注重培养学生的批判性和创造性思维,激发创新创业灵感;搭建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强化创新创业实践;加强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建设。

(五)优化校园创新创业环境。抓住创新创业重要机遇,积极宣传中央、省市创新创业优惠政策,全面落实创业扶持政策,进一步推进毕业生自主创业;进一步完善学校各项创新创业政策,积极为符合条件的学生创业项目申报、相关帮扶资金申请提供帮助,落实政府各项资金支持;进一步发挥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及创业孵化基地的作用,营造校园创新创业文化氛围,充分激发学生的创新创业活力;努力将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建设成为学生创业团队实践基地;争取学校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在2018年上半年投入使用;积极与政府、社会资源共建校外学生创业基地,构建创业生命周期内全过程、立体化、全要素服务体系。

(六)提升学生职业技能水平。顺应教育教学改革趋势,动态调整课程设置;完善课堂教学体系和实践教学体系,强化实践教学,加强实习实训,积极推进学校“校地合作”、“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前店后校”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推动教学内容与新技术、新产业相结合,完善产学研用结合的协同育人模式,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适时开展就业能力训练和就业技能培训,鼓励学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每年在校接受创业培训学生数不少于在校生人数的4%-5%,合格率达到95%以上。

(七)发挥创新创业载体作用。建立以素质教育教学为主渠道,毕业生专题就业指导、讲座论坛为补充,以职业生涯规划大赛、创新创业大赛、简历制作大赛等实践活动为载体的多形式就业创业指导体系,深入开展多样性和个性化就业指导服务,帮助毕业生积极主动就业创业;进一步规范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创业孵化基地的管理和运行,为学生创新创业活动提供必要的场地、设施,定期开展创业政策宣传、创业技能培训、创业竞赛项目申报等各类创业活动;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引入社会资金和金融资本支持大学生创业活动,通过学校自设、校外合作、风险投资等多种渠道筹集资金,优化支出结构,统筹安排经费支持学生创新创业,扶持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孵化。

三、多措并举,强化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与管理体系。

(八)强化就业创业的思想引领及宣传引导。各学院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大力宣传国家和地方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和推动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新举措、新成效;加强思想教育和舆论宣传,引导广大毕业生转变观念,积极主动就业创业,自觉到国家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实现人生价值;宣传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先进典型,激发学生的就业创业热情,营造良好氛围。

(九)鼓励毕业生服务国家及区域发展战略。引导毕业生到重点领域就业,围绕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主动对接国家发展战略需求,向重点地区、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要领域输送毕业生。结合“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大力开拓就业岗位。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引导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促进毕业生到新兴领域就业创业。结合建设科技强国、质量强国、航天强国、网络强国、交通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要求,四川省实施多点多级发展支撑、实施“两化”互动城乡统筹发展、实施创新驱动“三大发展占率”,成都市加快建设产业功能区、创新生态链、开发开放“三大载体”,金堂县深入实施工业强县、农业固本、文旅兴城“三大战略”等发展战略机遇,引导毕业生到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就业创业。深入挖掘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创造的就业机会,在共享经济、现代供应链、人力资本服务等领域拓展就业新空间。

(十)积极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充分利用11月份毕业生离校及次年5月份毕业生返校时机,利用各种方式和途径,教育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积极鼓励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做好“农村教师特岗”、“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基层就业项目的招考报名、政策落实、后续服务等工作,使毕业生“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学校征兵工作站要进一步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给南开大学新入伍大学生回信精神,加强与兵役机关协调配合,针对不同群体开展分类宣传动员,鼓励更多大学生应征入伍;积极鼓励毕业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及时收集发布国际组织招聘信息,把国际组织相关内容纳入就业指导教材和课程,通过开展讲座报告、项目推介、组建社团等多种方式,为毕业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提供咨询、指导、培训等服务;积极适应“互联网+”时代特征,加强对灵活就业、创业、新就业形态的支持,鼓励支持学生在发展新经济、新产业、新业态中以灵活方式就业创业。

(十一)切实做好困难群体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毕业生就业工作要站在脱贫攻坚、全面小康的高度来深刻认识加强特殊群体毕业生就业帮扶的重大政治意义和现实意义,自觉提升政治站位,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主动性和针对性。按照“重点关注、重点推荐、重点服务、重点落实”的原则,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困难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身体残疾毕业生等特殊群体的就业帮扶信息台账,给予“一对一”就业创业服务;切实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尤其是建档立卡贫困户毕业生努力实现就业创业工作“两个百分百”目标(即“双百行动”),通过稳定就业达到“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目标,为实现脱贫攻坚、全面小康的目标作出高校应有的贡献;扎实开展好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审核、发放等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一个也不遗漏,让他们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关怀;对于上述四类特殊群体就业困难学生,相关学院和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要定期会商、研判,做好工作衔接,确保学生按时就业。

(十二)充分发挥实习实践的就业创业功能。积极支持学生参加“筑梦计划—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指导学生深入社会、了解社会,将社会实践的思想性与专业性有机结合,使学生在实践中主动对接社会需求,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提高的内生动力;积极鼓励学生参加各类学生组织、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参与校内外活动,力争在实践中涨知识,涨本领;继续推进校地合作、校产合作、校企对接,构建协同育人机制;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及各学院要根据社会、市场变化,及时、积极地建立与学科相关的就业实习、实践基地,并发挥其应有的功能,进一步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动手能力,增强就业创业竞争力;开展实习、实训、就业基地建设情况摸排工作;开展“僵尸型”合作单位清理工作。

(十三)加大毕业生就业岗位与创业机会供给力度加强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建立毕业生求职意愿信息数据库和用人单位岗位需求信息数据库对接平台;充分建立“互联网+”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实现就业创业服务和管理全程信息化;充分发挥校园招聘主体作用及小型专场招聘会为补充、院校协同的机制,每年10月最后一个星期五定期举办学校供需见面会,各学院原则上每年专场招聘会不少于一场,每届毕业生岗位比不少于1:3;主动“走出去、请进来”,与地市州开展广泛合作,2020年前,力争实现与川内80%以上的地市州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建立广泛联系;每年新拓展较高质量的学生就业基地不少于3家;积极争取四川省“丰硕金秋大学生就业服务基地”落户我校;继续加强与政府主管部门、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社会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进行合作;持续开展各类招聘活动和就业创业服务,为毕业生提供职业指导、创业指导、信息咨询、岗位招聘等专业化服务。

(十四)强化就业创业信息通达力度。进一步加强信息收集力度,加强“就业信息网”、“成都文理就业微信号”、“成都文理学工在线”等就业信息平台建设,为毕业生提供源源不断的就业信息;毕业班辅导员要充分掌握了解毕业生在就业岗位、地域、薪资等方面的需求,做到就业信息精准通达;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校内专场招聘会,帮助学生更便捷就业;就业创业部门要加强监管,采取有力措施,将信息通达情况纳入就业工作考核,学生工作部门要将毕业生信息通达情况作为毕业生就业满意度的指标予以考核。

(十五)提升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实效。进一步探索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的规律,将职业生涯规划与学生就业指导有机衔接,充分利用《大学生职业生涯与人生规划》的课程优势,把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贯穿于整个人才培养全过程;毕业班辅导员要适时超前谋划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升学、出国、就业、公招、公考等不同类型学生做好分流,在本科第七学期、专科第五学期利用周末点到时间,根据学校就业部门统一安排,分专题对学生进行更加有针对性的就业指导;适时成立“大学生职业生涯咨询工作室”,“党员教师创新创业服务站”,为学生职业发展提供个性化咨询指导;进一步优化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一对一”谈话,加大检查监督力度,使之成为学校精准就业帮扶的一张名片;进一步做好考研学生服务工作。

(十六)加强毕业生就业创业跟踪反馈。建立、完善用人单位和毕业生跟踪反馈机制,积极主动对毕业生就业现状、发展情况等进行调查跟踪,加大与校地(企)合作单位、实习实践基地、用人单位的沟通交流,认真听取吸纳校友、合作单位、用人单位对毕业生及学校的意见及建议;加强就业形势研判,充分利用大数据进行比对分析,提高分析研判的科学性、及时性和准确性,为就业创业服务工作的优化改进提供有力支撑;建立健全毕业生就业创业情况通报机制及毕业生就业质量发布机制。

(十七)加强实习就业创业安全管理。毕业生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是辅导员,要切实加强毕业生在实习、就业阶段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各学院、毕业生辅导员要确保每个学生离校实习、就业之前以及毕业生集中返校时,都能得到一场完整的安全教育课;建立健全学生实习、就业期间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每一周与所有学生联系一次并如实填写《毕业生实习安全管理周记》;完善学生实习、就业的各种手续,确保资料完整、真实、准确,确保与毕业生的信息联系渠道畅通,加强毕业生实习、就业阶段与家长的有效联系,及时准确掌握毕业生思想动态和去向,形成管理合力;加强毕业生寝室管理和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学生就业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

(十八)进一步规范就业创业工作管理。严格落实教育主管部门就业签约“四不准”要求: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协议,不准将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建立健全毕业生参与的就业状况统计核查机制,凡出现就业状况弄虚作假行为的学院和个人,学生按照学校有关纪律处分进行处理,辅导员当期学生工作按照“不合格”记载,学院取消当年学生工作及就业工作“评优资格”;各单位要严格审查用人单位招聘资质,对发布带有歧视性内容、含有培训收费性质的招聘信息,以及资料不完善的用人单位,学校原则上不予接待;要严密防范“培训贷”、求职陷阱、传销等不法行为,切实维护毕业生权益,确保校园招聘活动公平、安全、有序。

(十九)加强就业创业工作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队伍建设,通过校内与校外,集中与分散,线上与线下等多种培训方式,力争将党和国家、学校就业创业政策及时转达给辅导员,提升辅导员就业创业工作能力;努力建设一支规模适中、结构合理的校内学生创业培训师资队伍,支持并鼓励辅导员在学生工作有余力、完成素质教育课程教学任务的情况下,经审批同意适当参与学生创业培训指导工作,支持并鼓励辅导员考取“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师”等资格证书,在充分发挥作用的情况下,视情况给予考证费用补贴;积极争取社会名流、优秀校友、就业创业导师到校参与学生就业创业指导工作;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中充分考虑就业创业指导教师的工作性质和工作业绩,推进就业创业指导教师队伍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努力培养和建设一支服务学校创新创业的学生团队,促进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二十)加强就业创业工作的监督检查。各学院要切实履行促进就业创业的主体责任,学院负责人要牵头召开本学院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具体部署,建立健全分工负责、协同推进、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学生工作部要加强对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整体安排和统筹推进,切实做到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常抓不懈;建立就业创业工作评优和问责机制,定期表彰“就业创业工作先进单位”、“就业创业工作先进个人”;学校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进展情况倒排工作期限,采取日常督查和不定期抽查等方式,重点督查各项政策措施和重点工作落实完成情况;建立就业创业情况通报、约谈、问责等工作制度,对工作创新、成效显著的总结经验、表扬推广,对不履责、不作为的及时纠正并要求限期整改,对发生就业率作假等违规行为的严肃查处并追究领导责任。

上一条:成都文理学院关于举办“第十四届大学生社团文化节”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全校师生学习《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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