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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启动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2015-11-25      

各教学单位:

为了更好地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加强项目管理,切实发挥大创项目在促进教育思想观念的转变,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增强高校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等方面的作用,现就本学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已经获批立项,尚未签订项目建设责任书的国家级和省级大创项目需要签订《成都文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建设责任书》。结题验收范围是2012年度和2013年度立项,应该结题尚未结题的国家级和省级大创项目。

二、材料报送

1.已经获得批准立项,但并未签订项目责任书的大创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成都文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建设责任书》一式一份,于12月14日前交至教务处315办公室。

2.参加验收结题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成都文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表》一式一份;提供课题研究成果主件(课题研究报告,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软件,专家鉴定意见、其它等)一式一份;必要的附件(验证科技成果和成果推广效益的有关资料)一式一份,于12月14日前交至教务处315办公室。

3.大创项目为学生项目,所有启动、结题材料均应由学生填写。

4.在项目实施阶段,项目内容及参与学生不得随意变更。如确需变更,应由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对于项目延期,延长时间最多6个月,经指导教师和项目负责人所在教学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学校领导小组审批,核准后生效,并在教务处备案。

三、经费

项目经费分两次支出,项目启动时支付50%,项目结题时支付50%。项目资助经费由学校代管。实行报账制,对于部分较大的支出,也可以先支出后报账,一次性报账的金额不得超过项目总经费的30%。

特此通知。

                                                                   成都文理学院

                                                                  2015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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