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了更好地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加强项目管理,切实发挥大创项目在促进教育思想观念的转变,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增强高校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等方面的作用,现就本学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已经获批立项,尚未签订项目建设责任书的国家级和省级大创项目需要签订《成都文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建设责任书》。结题验收范围是2012年度和2013年度立项,应该结题尚未结题的国家级和省级大创项目。
二、材料报送
1.已经获得批准立项,但并未签订项目责任书的大创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成都文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建设责任书》一式一份,于12月14日前交至教务处315办公室。
2.参加验收结题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成都文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表》一式一份;提供课题研究成果主件(课题研究报告,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软件,专家鉴定意见、其它等)一式一份;必要的附件(验证科技成果和成果推广效益的有关资料)一式一份,于12月14日前交至教务处315办公室。
3.大创项目为学生项目,所有启动、结题材料均应由学生填写。
4.在项目实施阶段,项目内容及参与学生不得随意变更。如确需变更,应由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对于项目延期,延长时间最多6个月,经指导教师和项目负责人所在教学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学校领导小组审批,核准后生效,并在教务处备案。
三、经费
项目经费分两次支出,项目启动时支付50%,项目结题时支付50%。项目资助经费由学校代管。实行报账制,对于部分较大的支出,也可以先支出后报账,一次性报账的金额不得超过项目总经费的30%。
特此通知。
成都文理学院
2015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