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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文理学院关于2014-2015学年度优秀教师评选的通知
2015-07-01      

各教学单位:

根据《成都文理学院优秀教师奖评选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现将2014-2015学年度优秀教师评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2014-2015学年度优秀教师评审委员会

本年度优秀教师评审委员会由校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及教师代表组成。

成立优秀教师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成员为:王丝雨、苟婷婷、 王彩霞、赵亮。

二、推荐名额

本学年度,学校各教学单位原则上可推荐一名优秀教师候选人参加学校层面的终审,其中教育学院、文博学院、建筑学院和航空学院在本学年度的评选中共同推荐一名候选人(各单位具体推荐名额见附件1)。

三、时间安排

根据评选程序,请各教学单位按照《成都文理学院优秀教师奖评选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于8月27日前将2014-2015学年度优秀教师推荐人员材料报学校优秀教师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苟婷婷老师处(主教学楼A315,电话:61564264)。

                                                                 2015年6月29日

上一条:成都文理学院关于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及暑假、迎新安排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成都文理学院关于印制《优秀教师奖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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