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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发求职创业补贴的紧急通知
2015-05-13      

各学院: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补发求职创业补贴通知》精神,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调整为求职创业补贴,对象扩展到已经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经研究,拟对今年获得国家助学金贷款且未领取求职补贴的应届毕业生补发求职创业补贴。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及标准:

1.2015届应届毕业生

2.在校期间获得过一次及以上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等于生源地助学贷款+校园地助学贷款)

3.没有申请过低保和残疾毕业生求职补贴

对同时符合上述三个条件的学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800/人。

二、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于 51511:00前到学院学工办提出申请,并提供《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

2.学院初审。审核申报学生材料的真实性,填报《2015年补发求职创业补贴明细表》(电子档及纸质盖章档),于 5181600前报送学校资助管理中心。

3.学校复核、公示。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对明细表予以复核,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明细表及汇总表。

三、工作要求:

1.鉴于时间紧迫,请各院系、毕业班老师迅速将有关政策通过各种途径宣传至每个学生,确保人人知晓政策。

2.严格审核。确保数据准确,防止多报,少报,漏报。

3.严格把握时间节点,逾期未报或因资料问题错过上报时间的,由当事人负责。

 

 

       成都文理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5 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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