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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质量保障关口前移
2007-10-31      www.scnucas.com

今后,人才培养方案及教学计划、教学改革措施只有通过教学委员会的审议和论证,才有可能付诸实施。记者从教务处获悉,规划、指导和审议人才培养方案及教学计划、教学改革措施将成为我院教学委员会的一项重要职责。目前,这份名为《四川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教学委员会章程》的文件已经院务委员会通过。

作为研究和决定学院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重要问题的组织机构,教学委员会将指导教学督导组和各教学分委员会的工作。第一届教学委员会由16名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授(副教授)和熟悉教学工作、有教学管理经验的管理干部组成,常务副院长李超教授及院长助理、教务处处长赖先朴副教授分别担任正、副主任委员。

李超教授指出,成立教学委员会与教育部提出的“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工程”的要求是一致的,是突出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强化对教学工作及教学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的需要;是进一步促进我院教学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努力提高教学管理水平、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的需要。我们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深化素质教育和人才培养模式变革工作,努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实现学院新一轮的跨越发展打好基础。他还希望全院各单位要牢固树立“教学、科研永远是第一位的”的理念,全力支持教学委员会的工作,尽可能为教学委员会的工作提供方便。

(宣传中心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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