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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系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出新招
2008-11-25      www.scnucas.com

政法系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出新招

11月20日,政法系党支部向学生党员通报本年度民主评议结果,参加评议的党员100%通过“评议关”。

近两年,政法系党支部认真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在规范运作的基础上创新出招,有效激发党员参加评议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由过去的党员被动等待转化为今年的主动要求评议,党员民主评议率100%,党员素质明显增强。

在今年开展的民主评议活动中,他们的具体做法是:

――学习与评议相结合。把学习《党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与民主评议结合起来,以学习培训作为评议党员工作的第一阶段,运用标杆管理理论和方法,创新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将党性分析、关键行为认知、满意度测评、党员示范、党员愿景等内容纳入评议内容,使评议工作由虚变实。

――组织评议与群众评议相结合。民主评议党员大会适当增加群众代表数量,深入了解党员在群众中的印象并倾听群众对党员的意见、建议。会后延伸考察中再邀请群众单独对党员进行评议,拓宽渠道掌握党员履职尽责情况。

――组织点题与问答互动相结合。采用“圆桌评议”方式营造平等对话氛围,让参与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的人员围桌而坐,支部委员点题,大家提问,被评议党员一一作答,民主气氛浓厚,互动性明显增强,评议更切实、更深入。据统计,平均每名学生党员被提问4.3次。

――创新形式与丰富内容相结合。公开场合有的评议人员言犹未尽又有所顾忌,这次评议增强了党员互评过程的私密性,并在表格中专门设置了“民主评议意见”栏。党支部对表格进行汇总后再针对相关党员提出反馈意见,平均每名党员接到反馈意见1条。

近两年来,通过在党员评议的“四个结合”上创新出招,政法系党支部每一名参评党员达到了“思想上有触动、行动上有改进、工作上有提高、作风上有转变、纪律上有增强”的目标,极大地发挥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据统计,从2006年至今,政法系学生党员中获得过奖学金的占93%,获得过荣誉称号的占89%,课堂出勤率较好的占96%,按要求参加组织生活的占97%,受到学校、校区、学院党组织表彰的有39人次。“先锋模范”作用的充分发挥,保证了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地位和作用,该支部也从全院11个学生党支部中脱颖而出,从2006年起连续三年被院党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2007年“七一”前夕被校党委评为“优秀党支部”。

(党委办公室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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