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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推行五项制度确保新党员发展质量
2009-03-02      www.scnucas.com

我院推行五项制度确保新党员发展质量

2月27日,我院第五次拟发展对象党章测试成绩揭晓。全院435名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测试,368人顺利通关。自2007年4月首次对拟发展对象开展党章测试以来,党章测试已经纳入我院新党员质量保证体系。

近两年来,院党委针对学生对党的认识不深、不全面等问题,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要求,全面推行党员发展工作培训考试制、全程公示制、发展票决制、组织考察制和责任追究制等五项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新党员发展质量。

一是培训考试制。对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指定培养人对其进行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在党支部讨论吸收为预备党员之前,必须参加院党委举办的党的基本知识培训班和校党委举办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对其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的培训,并经党校考试和党章测试合格,方可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二是全程公示制。对党员发展工作全程进行公示,接受师生监督,即入党积极分子公示制度、确定发展对象公示制度、接收预备党员公示制度、预备党员转正公示制度。通过对党员发展工作全过程的公示,增强工作透明度,扩大师生在党员发展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三是发展票决制。在支部确定发展对象时,分别组织支部全体党员和党外群众代表,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民主测评,以确定发展对象;在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的半数以上,才能接收为预备党员或形成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

四是组织考察制。实行发展党员工作四级考察制,即培养人考察制、党小组考察制、支部考察制、上级党委考察制,对拟发展对象实行层层考察,严格把关,对考察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吸收。

五是责任追究制。按照“谁推荐、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每个环节,从党支部到有关人员都分别落实责任制,增强责任意识,严格发展程序,保证发展党员工作的每个环节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对工作中出现失误的,分清责任,按照情节,坚决追究责任。(党委办公室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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